1月22日,記者從蘭州市公安局經(jīng)偵支隊獲悉,本月9日至今,蘭州市又有7家投資公司“跑路”,涉案金額1.2億。至此,自去年開始,蘭州市先后有57家投資公司法人代表、實際控制人“失聯(lián)”,涉案金額已經(jīng)高達10億余元。目前,警方正在對幾家公司的具體情況進一步調(diào)查之中。警方同時呼吁市民,自覺遠離非法集資,理性投資。
投資公司“問題”向擔保公司蔓延
蘭州市公安局經(jīng)偵支隊有關負責人介紹,自2014年9月4日“正豐房產(chǎn)”以中介為由,詐騙購房人錢財后攜款潛逃,掀開了投資類公司因資金鏈斷裂導致“跑路案”序幕后,截至今年1月6日,蘭州市先后有50家投資公司法人代表、實際控制人“失聯(lián)”,受害群眾8900余人,涉案金額8億余元。而自今年1月9日開始截至目前,警方再次陸續(xù)接到報案,先后又有7家各類投資公司負責人“失聯(lián)”,涉案金額高達1.2億元。其中,甘肅匯豐通元融資擔保公司涉案金額就高達8000余萬元。該負責人強調(diào),從甘肅匯豐通元融資擔保公司一案中表明,蘭州市投資公司的“問題”開始向融資擔保公司行業(yè)蔓延。經(jīng)初查,該公司實際運作中存在“自融、自保、自用”的特點,這既不合法也不合規(guī)。
“效仿效應”助推非法集資詐騙案頻發(fā)
根據(jù)警方調(diào)查,發(fā)生在蘭州市的57家投資公司負責人“跑路”事件中,78%都是河南籍人員操控的,且呈現(xiàn)以家族式、同鄉(xiāng)關系為紐帶的犯罪。像去年12月24日,發(fā)生在蘭州市的最大一起投資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中,實際控制“弘泰系”投資公司的張來臣、張廣晶就是叔侄關系,張來臣的外甥女也是公司掌管財權的高管。針對蘭州為何成為全國非法集資詐騙案的重災區(qū),該負責人介紹,這些投資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為彌補南方地區(qū)非法集資詐騙斷裂的資金鏈,又將眼光放在西部地區(qū),逐步在甘肅、青海、新疆等地開設各類投資公司開始非法吸儲。諸如弘泰公司不僅在蘭州開有多家店,在我省白銀、武威、臨夏多地甚至青海、新疆、寧夏都開有店面非法吸儲?吹竭@些人得到甜頭后,他們身邊的親戚朋友和同鄉(xiāng)又逐一效仿,這種“效仿效應”對蘭州乃至西北地區(qū)非法集資詐騙案頻頻發(fā)生又起到了助推作用。
“助紂為虐”的業(yè)務員也將法辦
市民在投資渠道匱乏,而又有多余閑錢可供支配的情況下,那些披著合法外衣的投資公司便成功將各個階層有閑錢的市民引入甕中,這些原本就無任何實體公司或者已有實體公司根本資不抵債的真面目逐一暴露出來,承諾的高額回報如何兌現(xiàn)的問題也隨之而來,事件便一觸即發(fā)。同時,部分公司為了逃避打擊,不停地更換公司法人代表,有些還讓身患疾病的人充當法人代表,以此讓警方拿其無從下手。
警方強調(diào),在案件查辦過程當中,一些業(yè)務員也存在違法行為,在明知所在公司存在問題的情況下,為了自己的高額提成,以各種名義騙取客戶的信任“助紂為虐”,導致客戶損失慘重,而自己卻逍遙法外。接下來的偵辦過程中,警方將重點排查這些公司的業(yè)務員,如果涉及犯罪,一經(jīng)查實將堅決從嚴處理,絕不姑息。
非法集資損失不受法律保護
按照法律規(guī)定,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投資(咨詢)公司、金融服務(咨詢)公司都不能吸收公眾資金和發(fā)售理財產(chǎn)品,參與這些機構的非法理財活動不受法律保護,非法集資不受法律保護,政府更不會為投資人的損失買單。
蘭州警方提醒廣大群眾,要通過正規(guī)的投資渠通和理財方式理性投資,合法理財,要堅信“天上不會掉餡餅”,對“高額回報”、“快速致富”的投資項目要冷靜分析,遠離非法集資,避免上當受騙。如發(fā)現(xiàn)非法集資線索,注意保留證據(jù),可撥打110向當?shù)毓矙C關報警,也可撥打省公安廳經(jīng)偵總隊金融犯罪偵察科電話0931-8536221舉報。
本報記者李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