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ㄇ逅h委對外宣傳辦公室 劉海仙 楊兆康)8月29日,以環(huán)境保護部辦公廳副巡視員為總協調,以國家信訪局副局級信訪督察專員王現平為組長的中央信訪工作督導組來到清水,對該縣信訪維穩(wěn)工作進行檢查督導。
督導組一行在甘肅省信訪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省信訪局局長張興照,省信訪局辦公室副主任劉全生,天水市委副秘書長王祥林,天水市政府副秘書長、市信訪局局長逯克宗及清水縣委書記王振宇,縣委副書記、縣政府縣長劉天波,縣委副書記李寬余,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劉中秋,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趙云清和省、市、縣相關部門領導的陪同下查看了清水縣信訪局辦公場所和來訪群眾接待場所,并詳細的查看了相關文檔資料,隨后召開了匯報會,聽取工作匯報后,督察組對清水的信訪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


督導組認為,清水的信訪工作領導重視、認識到位,工作扎實、措施有力、制度落實到位,近年來,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作了大量的工作,實現了無赴京非正常上訪和無越級上訪的“兩無”目標,為全市、全省乃至全國的穩(wěn)定作出了應有的貢獻,在信訪維穩(wěn)工作中創(chuàng)造性地開展工作,總結出了一些好的經驗和做法,值得肯定和推廣,今后要再接再勵,進一步靠實責任,保持好的工作作風,總結成功經驗,創(chuàng)新工作機制,確保信訪維穩(wěn)工作再上新臺階。

(清水縣委書記王振宇作表態(tài)發(fā)言,縣委副書記、縣長劉天波作工作匯報)
清水縣委書記王振宇作了表態(tài)發(fā)言,他說,督導組對清水信訪工作的肯定是對清水的勉勵,對清水工作中存在的困難與問題給與的幫助與支持,是對清水的鼓勵。今后,清水將不斷深化認識,不斷加大工作力度,進一步靠實各方面的責任,充分調動和發(fā)揮各部門及鄉(xiāng)村兩級干部的積極性,使其帶著感情、責任把群眾反映的問題辦好,真正解決群眾困難。對督導組各位領導提出的要求加以認真研究,尤其是再當前“保穩(wěn)定、保國慶”的大局下,該縣將進一步深化、細化責任,突出做好國慶前、國慶中、國慶后的信訪維穩(wěn)工作,以清水的一方平安穩(wěn)定為全市、全省乃至全國的平安穩(wěn)定作出應有的努力。
近年來,清水縣從加強對信訪工作的領導、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制、加強信訪部門自身建設入手,積極化解初信初訪,妥善解決群眾的合理訴求,使全縣信訪工作走上了規(guī)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軌道,信訪形勢總體平穩(wěn)有序。縣委、縣政府把信訪工作列入了重要議事日程,定期或不定期地聽取匯報和研究信訪工作,每年縣委常委會研究信訪工作不少于2次,政府常務會研究信訪工作不少于4次,信訪聯席會議每半月召開一次。制定了《信訪目標管理考核細則》和《信訪工作責任追究規(guī)定》,把各項信訪工作任務進行量化分解,靠實到縣鄉(xiāng)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具體工作人員身上。并把信訪工作納入綜合目標管理責任書考核范圍,作為評先選優(yōu)的重要依據之一。同時,按照“實用、實效、易操作、重落實”的原則,制訂和完善了涉及信訪工作的“十一項制度”、“兩項規(guī)定”和“一個決定”,即黨政領導定期研究信訪工作制度、領導閱批群眾來信制度、領導接待群眾來訪制度、縣級領導包案制度、領導接待日制度、辦信工作制度、接訪工作制度、督查督辦工作制度、信訪工作通報制度、聽證制度、聯席會議制度和《清水縣交辦信訪案件辦理規(guī)定》、《清水縣信訪工作責任追究規(guī)定》及《清水縣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的決定》。完善的工作制度,保證了信訪工作的依法依規(guī)有序開展。

今年以來,針對天平鐵路在我縣開工建設、城鎮(zhèn)拆遷、征地補償、企業(yè)改制、涉法涉訴等相關的信訪問題,縣上成立了專門的督查組,由縣政府主要領導帶隊,變群眾上訪為干部下訪,深入企業(yè)內部、居民家中與當事人親切交談,了解問題的癥結和誘因,探尋問題解決途徑。對群體性上訪事件,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都能及時親臨現場,解決群眾提出的各類問題,通過交心、交談的方式感化、感動群眾,達到讓群眾滿意的目的。同時,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和一些牽扯面廣、情況復雜的信訪案件,由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包案,并采取縣上主要領導與責任單位負責人談話督辦、派出信訪督查員等8種督辦方式加強案件辦理。對于領導包案辦理的案件,嚴格按照“四定三包”(定領導、定措施、定時間、定責任,包調查、包處理、包穩(wěn)定)、“兩結合”(把解決實際問題和做思想工作相結合、把說服教育與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相結合)、“三不撤”(信訪案件調查不清不撤、處理意見不落實不撤、上訪戶不息訴罷訪不撤)的工作原則,對信訪案件進行督查督辦,取得了良好效果。自2005年以來連續(xù)四年被市委、市政府評為“全市信訪工作先進集體”和全市信訪工作目標管理考核第一名。今年以來,該縣無去市赴省進京上訪人員,也沒有國家、省、市信訪部門交辦的信訪案件和重點穩(wěn)控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