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關于羲皇大道兩側非機動車道
禁止停放各類機動車輛的告知書
機動車駕駛員朋友:
為維護文明城市良好形象,改善羲皇大道交通秩序,保障廣大群眾通行便利,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當前全省、全市正在開展的“嚴查嚴懲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專項行動,天水公安交警部門決定從即日起,對羲皇大道兩側非機動車道內亂停亂放機動車輛進行集中整治,現(xiàn)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機動車應當在規(guī)定地點停放。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不得停放機動車。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二、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標線停車的(違法代碼:1344),處200元罰款,并記3分。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關于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guī)定的,公安交警可以指出其違法行為,并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xiàn)場或者雖在現(xiàn)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交管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
請廣大機動車駕駛員朋友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積極配合公安交警執(zhí)勤執(zhí)法,不要在羲皇大道兩側非機動車道內停放車輛,共同營造一個安全、有序、暢通的道路交通環(huán)境。
天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2016年10月14日